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月18日,镇经信局召开规范停车场收费座谈会。镇经信局有关领导,镇内各物业管理公司,停车场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我市关于开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有关精神,并就停车场价格标识、收费标准和价格调整等有关问题进行说明,规范我镇停车场收费。
会议要指出,住宅小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围院式”管理区域停车场以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实行市场调价;机动车辆因交通违法、肇事等原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暂扣、拖拽至指定停车场产生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用按照所在停车场收费管理执行;已签订停车服务合同或有相关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业主有自主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用仍按照现行办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停车场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停车场出入口、收费处等显眼位置标明车辆类型、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灯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
会议要求,我镇各停车场有关负责人要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规范停车场价格标识,严禁采取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收取任何未予表明的费用,进一步规范我镇停车场的收费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