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省、市、镇的统一部署,从2018年起,沙田镇将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镇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维护广大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以下十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蚀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和拆迁搬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闹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串标、非法牟利、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强行阻挠施工、控制运营线路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黑恶势力。
4、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5、在城乡居民区、娱乐场所,开设赌场、抽头放贷等有组织的从事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7、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恶意逃债、虚假诉讼及非法“校园贷”、“裸贷”等,巧取豪夺经济利益,严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
8、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9、以高薪引诱招募人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对于举报线索我办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市民群众通过电话或网络或信件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0769-88867110。
网络举报:关注“平安沙田”微信公众号(扫二维码)并留言。
信件举报:邮寄地址:沙田镇横流南路46号沙田镇人民政府6楼,扫黑除恶办公室收,邮政编码:52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