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数字报

2017年03月21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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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港召开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 暨创新发展大会

新闻作者:吴董林  发布时间:2017-03-21  查看次数:700次  

        3月 15日,镇港召开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暨创新发展大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镇港全面实施“倍增计划”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作总体部署,动员镇港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齐心协力推动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
 
       镇委书记、虎门港党工委书记梁荣业,镇委副书记、镇长、虎门港党工委副书记、虎门港管委会主任詹志斌等镇港部分班子成员,镇港各部门、各单位副职以上领导,中央省市驻镇港单位、各银行、联检单位负责人,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厂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分管经济的支委,实施倍增计划重点企业及已签约未投产企业等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东莞市“倍增计划”简述视频;詹志斌传达了全市创新发展大会会议精神;镇委委员梁治平解读了《沙田镇虎门港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行动计划方案》;富加宜、深赤湾等试点企业代表发言;并与九丰、丽海等企业代表签订沙田镇虎门港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政府服务责任状。
 
选取“30+N”家企业作为试点
 
        会议公布了《沙田镇虎门港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指出,镇港将按照“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在镇港范围内从民营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已上市或已挂牌“新三板”及上市后备企业等四个类别共选取“30+N ”家企业作为试点,通过建立目标导向奖励机制、需求导向奖励机制、全方位服务保障机制等扶持措施,支持企业通过集约化手段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试点企业力争 3-5年实现规模和效益倍增。
 
        其中“30”指纳入镇港倍增计划的大约 30家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 “N ”指纳入镇港倍增计划的后备企业。通过“30+N ”家企业和纳入市倍增计划的 4家试点企业的示范引领,全面推动镇港存量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发展规模效益显著提升。
 
       会议指出,在 2017-2021年期间,镇港财政共安排 1亿元的启动资金,结合原已安排的 1 亿元“科技镇港”工程专项资金,总共 2亿元,作为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倍增发展,蓄好发展后劲,增强发展动能。根据倍增计划实施情况,专项资金将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其中,试点企业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方案政策或镇港其他政策的,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和不重复资助原则给予扶持,但不影响市试点企业享受市倍增计划相关奖励政策。
 
        多措并举扶持镇港企业实现倍增
 
       为了力争到 2021年,镇港产业集约化水平有效提升,实现试点倍增、供给提升、全面突破的良好发展态势,《沙田镇虎门港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行动计划方案》提出实施倍增导向奖励、实施效益导向奖励、实施增量导向奖励、实施科技导向奖励等 15条扶持措施扶持镇港企业实现倍增。
 
        方案指出,接下来,镇港将对于试点企业实现年缴纳税收倍增且当年缴纳税收超过1000 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3年内实现税收倍增的企业,按当年缴纳税收10%比例的同等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 500 万元;5 年内实现税收倍增的企业,按当年缴纳税收 5%比例的同等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 300万元。考核基数为企业最近一次纳入试点企业名单的前一年度税收缴纳金额。同时,镇港将建立倍增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由镇港主要领导牵头,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协调会,专题研究试点企业倍增计划事项。由镇港领导挂点服务,每季度深入一线协调解决试点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对于试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专题提交镇港商议,相关职能部门实行“一对一”全程跟踪办理。
 
        梁荣业在会上指出,实施“倍增计划”,是镇港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镇港集约化发展水平的现实需求。他强调,镇港上下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倍增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地落实“倍增计划”各项工作。他希望,镇港相关企业密切配合好,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深入实施“倍增计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推动镇港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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