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镇港举办了镇港“倍增计划”政策宣讲会,对镇港党委政府近期出台的《沙田镇虎门港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镇港辖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商务、经信、经发中心、规划、国土、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人员共200多人参加了宣讲会。
会上,镇港商务局副局长罗新强首先向各企业宣传推介了镇港的投资环境,指出当前的镇港,是一方投资创业的热土,一座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化生态港湾新城,具有区位优势日益突出、交通路网四通八达、港口资源得天独厚、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生态环境日趋优化、后发优势初步显现等六方面的投资优势,百业竞兴,商业无限,希望辖区内的企业增强信心,扎根发展,做大做强,实现倍增发展。同时,还着重推介了东莞港和便利的通关环境,鼓励试点企业在做大业务量的同时,积极利用东莞港码头进出货物。
随后,镇港商务局副局长罗新强解读了《沙田镇、虎门港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方案》,从方案出台的背景和前期调研工作、工作思路、企业遴选、申报条件、扶持措施、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多方面详细阐述了镇港倍增计划方案,对方案中的“三大机制、15项扶持措施”进行了详细深入讲解,让镇港企业对镇港倍增计划有充分的了解,并鼓励企业更加注重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善于借助政策的东风,争取纳入试点企业名单中,推动倍增发展。
记者从镇港倍增计划宣讲会上了解到,镇港倍增计划方案在企业遴选上将遵循“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在镇港范围内从民营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已上市或已挂牌“新三板”及上市后备企业等四个类别共选取30家左右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作为试点,选取N家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企业纳入镇港倍增计划。此外为配合政策的实施,2017-2021年期间,镇港财政共安排1亿元的启动资金,结合原已安排的1亿元“科技镇港”工程专项资金,总共2亿元,作为倍增计划专项资金。
《沙田镇、虎门港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方案》指出,接下来,镇港将从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给予镇港企业扶持。其中,在对于试点企业实现年缴纳税收倍增且当年缴纳税收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3年内实现税收倍增的企业,按当年缴纳税收10%比例的同等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5年内实现税收倍增的企业,按当年缴纳税收5%比例的同等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考核基数为企业最近一次纳入试点企业名单的前一年度税收缴纳金额。对于试点企业年缴纳税收贡献超过50万元/亩,按超出部分5%比例的同等金额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对于试点企业年缴纳税收贡献超过100万元/亩,50万元/亩-100万元/亩部分,以50万元/亩为基数,按超出部分5%比例的同等金额给予奖励,超过100万元/亩部分,以100万元/亩为基数,按超出部分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通过倍增计划的实施,力争到2021年,镇港将实现产业集约化水平有效提升,实现试点倍增、供给提升、全面突破的良好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