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陈锦涛副中队长收到从北京寄来的锦旗,寄件人刘某感谢陈锦涛副中队长在处理其交通事故中给予的关怀、在其住院治疗过程中予以的帮助,以及对维护其合法权益方面付出的努力。
事发于9月26日晚9时35分许,西太隆四围中路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碰撞行人,导致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由于受伤的老年男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ICU病房救治,但因其意识模糊,随身无任何可证明其身份的物品,无法与其家属联系,而肇事电动自行车骑驶人是一名年仅19岁的小伙,无经济能力,车辆又无购买保险,解决伤者医疗费用成为一个巨大难题。
在此情况下,陈锦涛及时与医院负责人沟通,并主动为伤者提供担保,经多次协调,医院为伤者开通了抢救绿色通道,使伤者得到有效救治。
另一方面,为弄清受伤老人身份,陈锦涛开展大量走访调查工作。在群众提供老人姓刘、离异、可能是北京或河北人等有限信息的基础上,陈锦涛进一步通过技术手段,确认老人叫刘某,现年65岁,北京石景山人,并通过联系当地公安机关,终于与老人的家属取得联系。
老人的一位妹妹赶来陪护后,陈锦涛迅速展开事故调查处理等后续工作,在经常去医院探望伤者的同时积极组织事故双方当事人员到场,通报事故调查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进行法律解释、划分事故责任、协商赔偿事宜。
经陈锦涛调解,肇事人周某某积极履行赔偿责任。在所有款项全部赔付到位后,陈锦涛驾车将伤者护送到银行办理业务,并接着将其和家属送至车站,帮助他们顺利踏上返回北京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