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数字报

2021年06月23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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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莞市沙田教育基金会贫困生资助方案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3  查看次数:399次  

一、资助对象

    沙田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幼儿园,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含中职)、大专生、本科生。

二、受理范围

(一)困难一级资助:

1.父母双亡,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双方均残疾,缺乏劳动能力,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3.当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病故、严重火灾及交通意外等)

(二)困难二级资助:

1.父母一方去世的困难户家庭。(父母离异,家庭经济困难的,且单亲父母带两孩,考虑困难情况,适当资助其中一个孩子)

2.父母一方残疾(残疾证一级或二级),缺乏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3.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如重大疾病、绝症等)。

三、申请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东莞市沙田教育基金会助学申请表》(附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诊断证明等)一并提交到所属村(居)委会。

(二)村(居)委会要对材料认真仔细调查和核实,并加盖意见和单位印章确认,然后把申请表原件和电子版表格于7月16日前提交沙田镇汽车站二楼基金会办公室处,逾期不予办理。

(三)基金会工作人员对申请学生走访核实(特别调查新增学生),各村(居)委会必须全力配合基金会工作人员核实学生情况。

(四)经调查核实后的申请表经基金会和镇教育管理中心 一起审核汇总后,报沙田教育基金会理事会批准及核拨助学金。

四、检查监督

对受助学生或监护人以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方式骗取、冒领助学金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受助资格。

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办理资助申请过程中,出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资助方案于2021年秋季实行,学生填报的学习段以9月份开学时的学习段为准。

2.助学金指定代发银行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3.基金会联系人:霍丽萍  联系电话:18925792103   88866798                                               

东莞市沙田教育基金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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