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宗旨: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光荣传统,鼓励沙田教师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激励沙田学生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发奋成才;促进沙田教育事业发展,出名师,育名生,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二、奖励项目:
1.高考奖:今年(2021年)考上文科类总分548分以上;理科类总分539分以上;以及考上重点本科院校的艺术类的沙田户籍高考学生。
2.中考奖:在沙田镇辖区初中学校初中部就读的,中考成绩达到市属重点高中(东莞中学、东莞松山湖学校、东莞一中、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上线分数(2021年中考成绩666分以上)的沙田户籍中考学生。
3.小升初奖:初中入读沙田实验中学30名品学兼优的沙田户籍优秀小学毕业生。
4.中小学竞赛奖:
(1)中小学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奖:
(2)学生获国家级荣誉称号;获省级荣誉称号;获市级荣誉称号。
(备注)中小学竞赛奖的获奖对象是指在沙田镇各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各种奖项均指市教育局发文或报沙田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并已备案的。凡一人或同一项目同时获几个不同层次奖励的,按最高一级进行奖励,不重复设奖。
三、申领流程:
1.高考奖:符合2021年高考奖学条件的重点大学生根据附件中《2021年基金会高考生奖励方案》的要求,本人携带申请资料,按规定时间到基金会报名,并经基金会工作人员核实、登记,再上报基金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后,颁发奖学金。
2.中考奖、小升初、中小学竞赛奖这三项均由沙田镇各公办中、小学校将符合奖学条件的学生报沙田镇教育管理中心核实,并经基金会核对,再上报基金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后,颁发奖学金。(备注:中考奖不需要学生报名,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由基金会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领奖,小升初和中小学竞赛奖这两项,也不需要报名,基金会把奖学金下发到各学校,由各学校代发奖学金)
四、其他事项:
1.本奖学方案由东莞市沙田教育基金会联合沙田镇教育管理中心共同策划,最终解释权由东莞市沙田教育基金会负责。
2.各项奖励的金额严格按照东莞市沙田教育基金会章程规定,根据当年收益来设定各项奖励金额。
3.基金会联系人:霍丽萍 18925792103 88866798
东莞市沙田教育基金会
二0二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