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水上交通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出行习惯,6月9日,沙田海事处走进洪梅金鳌沙社区开展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携手共建水上平安”为主题的水上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围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携手共建水上平安”活动主题,结合水上交通安全典型事故案例,通过互动演示等趣味性强的教学方式,声情并茂地向社区居民讲解乡镇自用船水上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涉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农自用船使用和管理、影响乡镇自用船航行安全因素、水上急救常识等方面内容。在讲解和示范正确救生衣的穿戴方法的环节时,执法人员手把手教授相关使用技能。
活动中,沙田海事处副处长覃建华还结合辖区实际,向该社区居民介绍此次活动的目的及意义,他叮嘱辖区居民要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掌握必要应急救生技能;落实“四不”要求,即不得超载(船舶载人不得超过3人),不得非法载客(从事经营运输),不得超过核定航区航行或者作业,不得在大风、大雾、暴雨等危险天气条件下航行。
沙田海事处相关负责人指出,乡镇自用船舶历来是沙田海事处重点监管对象,沙田海事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联合边防、公安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三管齐下,力求通过联合整治行动,推动乡镇自用船共治制度建起来、风险隐患管起来、安全意识树起来、监管权威立起来,倾力打造乡镇自用船安全监管命运共同体,共同维护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据了解,此次活动现场发放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手册230余份,接受社区居民咨询20多人次。社区居民表示,通过本次活动使自身认识到乡镇自用船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掌握了对乡镇自用船水上交通自护自救的应知应会技能,对今后乘船安全出行将有很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