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数字报

2023年06月07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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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不用回老家 在沙田就能办

新闻作者:张雪珠  发布时间:2023-06-07  查看次数:639次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广东再被列入试点范围。也就是说东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再延续两年。

按照国务院授权,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统一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扩大试点后的21个省份将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8.5%,能够基本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民政部介绍,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需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第一批试点地区经验,这次试点进一步放宽了使用居住证的范围,允许一方或双方户籍是本省(区、市)的,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据了解,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从2022年11月22日起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以来,不少新人表示,“就近办理婚姻登记,实在太方便了!”可以说,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异地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在沙田辖区的市民可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半身照等相关材料,到沙田镇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目前沙田镇婚姻登记处实行全预约制办理业务,网上预约须提前1至15天预约,广大市民可以关注 “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粤省事”、“莞家政务”进行网上预约。若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这样办:

1、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2、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3、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须知的相关内容。

4、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5、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广东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和经批准办理“跨省通办”业务的乡镇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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