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提高各农资经营店规范管理理念,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7月3日,镇港农林水务局在举办提升农资规范经营及宣传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培训班。各村(社区)分管农业干部、供销社管理挂靠农资经营店负责人、农资经营店负责人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班上,主要学习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的重点内容、《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条例、农资经营的规范要求等。培训人员指出,目前,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非常严格,而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农业部门,要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道防线抓起,从源头杜绝使用高毒和禁用农药的情况;各农资经营店要做到合法经营,有责任向农药使用人做好宣传工作,做好日常进货、销售台账的记录等。
镇港农林水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农药管理工作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责任重大,各村(社区)及农资经营店要切实做好农药管理工作,杜绝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
据悉,《农药管理条例》于1997年5月由国务院颁布实施,2001年11月国务院修订了一次,2017年3月国务院再次修订颁布了《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管理制度、登记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假冒伪劣农药定义、农药的使用回收以及违法惩处等进行了重大修订,修订内容之多,修订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重大修订就有26处之多。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对农药行业准入的要求更加严格、对农药指导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违法生产经营农药的处罚力度继续加大三大亮点。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可以用“四个最”来体现: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