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我镇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镇召开2019年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市关于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相关政策文件,并就下一阶段沙田镇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6]87号)文,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应当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不能与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同在一栋建筑内,并确保与危险化学品保持法定的安全距离,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工业建筑内设置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者与工作人员应当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没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应当体检上岗,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应当具有与其服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场地和设施,并保证房屋、消防和监护安全。
接下来,我镇将开展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隐患的跟踪整改工作,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