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我镇开展2019年民政工作业务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精神和有关要求。镇社会事务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各村(社区)民政工作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由我镇社会事务有关人员作讲解,并详细介绍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特困护理工作;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等内容。
据了解,2018年2月,我市印发实施了《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2018年7月,印发实施了《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方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纳入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认定。从2019年1月开始,我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80元;2020年,我市低保标准拟提高到每人每月1060元。 低收入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1.5倍(含1倍)。在申办流程方面,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到园区(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通过“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核对。
针对特困护理工作,培训主要从护理对象和分类、护理内容和标准、办理程序、服务提供方式、经费保障等方面内容作了详细介绍。镇社会事务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我镇正逐步建立适应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服务管理和机构建设模式,不断落实、完善和创新特困人员护理制度,提升机构护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到2020年我镇生活不能自理(失能)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70%;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