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数字报

2019年12月31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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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加快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31  查看次数:498次  

        我镇加快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按照“新时代、新征程、新东莞”的总体要求,在市、镇统筹领导下,我镇围绕以大数据为核心,全面深化“二标四实”工作,开展实有人口信息质量、出租屋信息自主申报、实有单位信息自主申报、出租屋及实有单位日常巡查机制及各类案事件的倒查机制,实时跟踪管理出租屋的流动人口信息。

        据悉,自主申报系统是由东莞市公安局统一向全市推广,方便出租屋、单位(企业)的管理人员使用手机微信自主上报出租屋居住人员和单位(企业)从业人员信息。房东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自主申报工作,对承租人姓名、性别、年龄、常住人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报送。

        值得注意的是,房东如果未按规定报送承租人信息的,根据相关条例,初次查获将责令限期改正,两次以上被查获的可处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罚款,200元以下可适用当场罚款,此外,对于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初次查获的可处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罚款,200元以下可适用当场罚款,两次以上查获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5日以上至15日以下拘留。

        接下来,由各驻村(社区)民警负责组织基层辅警工作人员、人口户管员、网格管理员、将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的登记情况进行核查,沙田公安分局、沙田镇网格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不定期对辖区出租屋的登记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出租屋房东不按规定登记或报送承租人的情况,将由辖区派出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出租屋房东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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