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同时为了满足长者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长者提供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我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符合资助条件的人群及社会老人提供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助餐配餐、日间托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平安铃”等多项养老服务。
一、 符合资助条件人群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老人可申请政府资助:
(一) 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
(二) 享受低保的独居老人,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三) 百岁以上老人;
(四) 市级以上劳模中的独居老人,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五) 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孤寡老人;
(六) 年满80周岁的独居老人,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人;
(七) 夫妻双方同住且均年满80周岁,无子女,或有子女但子女不在同一镇(街道)居住和照顾;又或者与残疾子女同住的老人;
(八) 符合计生条件的家庭的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具有东莞户籍、年满60周岁的失独家庭成员;
(九) 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具有东莞户籍、年满85周岁的独生子女夫妻和农村纯二女户夫妻;
(十) 夫妻双方同住,且年满70周岁,无子女或一方身患一、二级残疾的70周岁以上老人。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老人,可致电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0769)87343176进行咨询。
二、 居家养老服务类别及服务套餐内容
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根据补助资金、老年人实际需要及生活习惯为老人配置相应的服务套餐,以下是具体的服务内容。
(一)能力完好及轻度失能长者(360元/月)
能力完好及轻度失能长者的服务内容主要包含五大类,十四小项服务。分别是基础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居家清洁服务、平安服务及其它特色服务。
第一类 基础服务包括基本信息建档、紧急援助、定期回访、个案管理服务、政策咨询及转介等五项服务。
第二类 医疗护理服务包括血压测量(每周2次)、体温测量(需要时)、小创口处理(需要时)等三项服务。
第三类 居家清洁服务包括居室清洁(每周2次)、厨房用具清洗(每周1次)、被单蚊帐洗涤(每月1次)等三项服务。
第四类 平安铃服务包括使用指导(需要时)、日常维护(每周2次)、检查与维修(需要时)等三项服务。
第五类 其它特色服务包括助餐配餐服务(需要时,额外收取费用)、长者学习课堂等。
(二)中度失能长者(480元/月)
中度失能长者除了可享受上述十四小项服务以外,增加衣物洗涤(每周1次)、入户理发(每月1次)及入户问诊服务(每月1次),共十七小项。
(三)重度失能长者(720元/月)
重度失能长者较中度失能长者服务菜单增加指甲修剪(每月1次)、洗发(每周1次)、擦浴(每周1次)等个人护理服务,共二十小项。
沙田镇社会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