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沙田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东莞市沙田镇和安股份经济联作社委托,将对位于沙田镇横流区铭兴街6号厂房的使用权租赁进行公开竞投,招标编号:STZBGG2017-028,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
资产性质 |
面积 |
租赁年限 |
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2010004 |
经营性资产 |
建筑面积约5400㎡ |
1年 |
150000元 |
横流区铭兴街6号 |
(一)资产名称:横流区铭兴街6号厂房
(二)资产地点:横流区铭兴街6号
(三)资产面积:约5400平方米(其中厂房3300 平方米、宿舍2100平方米)
(四)合同年限:1年,免租期2个月
(五)交易底价:37800元/月
(六)合同履行保证金:378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捌仟元整)
(七)租金递增方式:合同期内租金不递增
(八)每次举牌出价:竞投人每次举牌出价至少加2200元/月或其整数倍
(九)交易保证金:15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十)资产交易方式:出租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一般性生产加工
三、行业要求:不能用作污染项目或危险品项目生产经营使用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承租人需在沙田镇虎门港范围内有自建或租赁物业30000平方米以上(需提供相关证件或租赁合同等资料原件)。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报名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竞投意向人,请于2017年7月20 日 17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7年7月21日 17点30分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将保证金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特别提醒,不支持现金缴付、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支付的方式,如若未按规定的方式缴交保证金,不能参与竞投,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八、看样时间
公示期内,如需看样,请意向人直接与东莞市沙田镇和安股份经济联合社联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
十、竞投时间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09时30分至2017年7月24日11时30分,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一、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及合同签订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中标人需在2017年7月27日17时30分前到交易中心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或逾期不提交资料审核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中标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中标人资料审核通过后,未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或逾期不签订成交合同的视为弃标,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中标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未中标的竞投人保证金按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退款手续费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信息
1、承租人需出资对租赁物进行翻新、维修、加固,包括把原铁质门窗全部更换为铝质门窗、内外墙体进行翻新加固、水电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等;2、租赁期间,如经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保、供电、供水等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现有配套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由承租方出资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且期满后无偿归业主所有。3、该厂房没有办理房产证。4、成交后,承租方需一次性缴纳10个月租金共计378000元。5、本招标项目由东莞市沙田镇和安股份经济联合社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沙田镇和安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88689255
东莞市沙田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9-88663325
沙田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