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沙田镇、虎门港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沙府办〔2014〕10号)精神,对2009年以后毕业的沙田籍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给予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高中、中专200元/月,大专400元/月,本科500元/月,硕士以上800元/月,补贴期限为两年。现将201704批和201705批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就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5日至 2017年7月21日
投诉电话:88861040
根据《沙田镇、虎门港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沙府办〔2014〕10号)精神,对2009年以后毕业的沙田籍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给予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高中、中专200元/月,大专400元/月,本科500元/月,硕士以上800元/月,补贴期限为两年。现将201704批和201705批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就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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